(校长办公室报道)日前,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07年度立项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央奖励资金的通知》(财教[2010]196号)要求,一次性下达我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作中央奖励资金300万元。该项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实训基地、师资队伍、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