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5]49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及应用,有效提升课程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教务处于近期将组织课程遴选和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课程应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核心课,且在我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
2.申报课程应符合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
3.申报课程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4.课程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建设技术要求均符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标准(见附件3)。
5.正在向精品资源共享课转型、资源建设及应用基础好的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优先予以推荐申报。
由课程归属部门负责推荐;六个分院各限额2门,其余教学部门各限额1门,超额推荐的不予受理;学校向省厅推荐共计10门课程。
1.各部门负责所属课程的建设指导和遴选推荐,于9月11日中午下班前将部门预报课程名称和团队成员等信息报教务处质量科。
2.教务处于9月11日下午3点在3号教学楼12楼大会议室组织申报课程团队负责人和骨干教师集中开展培训和交流。
3.申报课程须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于9月23日在学校教学资源平台构建资源课网站并上传《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表》和课程资源。
4.教务处于9月24日-25日组织专家开展资源课网评,25日下午4点半在3号教学楼11楼小会议室召开评审专家集中评议交流会。
5.评审结果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并于9月26日至28日完成校内公示,教务处质量科负责相关疑义的受理。
6.推荐课程于9月29日下班前完成《2015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表》的修订完善并打印一式6份交教务处质量科。
1.推荐课程应认真研究国家精品资源课建设要求,及时更新和整理课程网站结构和内容,并保持网站及各项链接的畅通。
2.课程负责人必须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申报课程如有需信息学院提供视频制作等技术支持的,需提前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充分准备,由电教中心统筹安排制作。
4.教务处质量科联系人胡斌,办公电话8267161,手机623226,电子邮箱33078926@qq.com。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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