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教育部《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及应用,有效提升课程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教务处于近期将组织课程遴选和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为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核心课,且在我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

2.申报课程应符合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

3.申报课程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负责人为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4.课程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建设技术要求均符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标准。

5.正在向精品资源共享课转型、资源建设及应用基础好的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优先予以推荐申报。

二、申报限额

由课程归属部门负责推荐;六个分院各限额2门,其余教学部门各限额1门,超额推荐的不予受理;学校向省厅推荐共计10门课程。

三、推荐办法

1.申报课程须填《2014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表》,申报表和课程资源均在学校精品课程平台的课程网站进行展示。

2.各部门负责指导所属课程的建设和申报,并组织遴选推荐,于5月12日前将部门推荐汇总表提交至教务处质量科。

3.教务处于5月14日前完成专家网评的组织,网评结果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4.拟推荐结果于5月18日完成校内公示,教务处质量科负责相关疑义的受理。

5.推荐课程于5月19日前完成《2014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表》的修订完善并打印一式6份交教务处质量科。

四、其他说明

1.推荐课程应认真研究国家精品资源课建设要求,及时更新和整理课程网站结构和内容,并保持网站及各项链接的畅通。

2.课程负责人必须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申报课程如有需信息学院提供视频制作等技术支持的,需提前提出申请并提前做好充分准备,由电教中心统筹安排制作。

4.教务处质量科联系人胡斌,办公电话8267161,手机623226,电子邮箱33078926@qq.com。

教务处

2014年5月4日